昆明: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该按身高还是年龄?
2019-03-11 09:24 来源:昆明日报


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问题,代表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月26日,长隆集团已对未成年人优惠标准作出调整,随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撤诉。

日前,记者走访发现,昆明大多数场所也存在以孩子身高,而非年龄作为优惠票标准,这一现象较普遍,也一直存在争议。对此,昆明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云认为,以身高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侵犯了未成年人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记者走访 昆明多数场所用“目测法” “看身高”“看脸”收费

日前,记者走访昆明多个景区、影院、餐厅发现,多数场所都是按身高收费。在石林冰雪海洋世界,成人票价230元/人,未成年人优惠政策是“1.1米(不含)以下儿童免费,身高1.1米(含)~1.4米(不含)150元/人”。市民刘先生说,1.1米的儿童差不多是5岁。“对于五六岁的小孩来说,150元的票价太贵了!景区按年龄设置优惠政策更合理。”

在正大紫都楼下的牛排自助餐厅,身高0.9米以下的儿童免费,超过0.9米的则需购买35元的儿童牛排或支付25元餐费才能享受自助餐。“我的孩子4岁,身高1.05米,但她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餐厅按身高收费不太合理。”市民周先生说。

在同德昆明广场万达影城,儿童优惠政策是“1.3米(含)以下儿童免票无座(IMAX厅及其他特殊影厅除外)”。影城工作人员介绍,学生还可凭学生证购买优惠票。

不过,有市民提出疑问:“小学生没有学生证又超过1.3米的,怎样享受打折优惠?”云南影视产业发展促进会、昆明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景泽介绍,一般来说,影城工作人员看到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票,即使没有学生证也会提供优惠价格。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及以下或身高1.2米及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但具体到不同省份,标准并不一样,一些省份更加灵活。

记者在昆明一些景区和消费场所看到,工作人员往往采用“目测法”,以“看身高”“看脸”为主,“看年龄”为辅。具体到景区售票和检票环节,身高往往是主要判断标准。

至于为什么不用年龄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使用标准,邓景泽说,如要查验年龄,需查看身份证或户口册,这就需要家长随身携带证件,比较麻烦。另外,如是人流量较大的场合,一一查验证件也会造成拥堵和安全隐患。

律师说法 以身高为优惠票标准不合理 未成年人有权享受票价优惠

“我国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而不是以身高为标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以身高作为认定是否享有优惠票的做法,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赵健云说。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简单以身高为标准来衡量一名未成年人是否可购买优惠票,实际上并不合理。根据我国2018年发布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显示,我国6岁男童的标准身高已达到117.7厘米、6岁女童的已达116.6厘米,12岁男童的标准身高已达到151.9厘米、12岁女童的已达到152.4厘米。

赵健云说,所有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场所,都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记者 张晓莉 余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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