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专题研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9-05-15 09:43 来源:楚雄州纪委


5月13日,楚雄州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州委关于省纪委指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并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以专题报告会的形式推动党委书记抓主体责任落实,是省委、省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州委班子成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当好示范标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切实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深入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坚决全面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改存在问题与推进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凡具备整改条件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问题清零。责任领导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责任单位要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分工涉及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研究会商,相关单位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要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坚持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全州分级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督导检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进整改落实。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约谈提醒,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态度不端正,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整改不实、拒不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报告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徐燕梅  彭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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