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019-11-13 15:23 来源:云视网


2020年2月1日开始,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另外生活型服务业加计递减率从10%提高到15%,纳税人用于抵扣或者办理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从以前的手工上传稽核比对可以直接从增值税确认平台进行查询和选择。这类新政如何在我们云南落地呢?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处长钱瑜回复:现在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二者不能同时兼有。在使用发票时,原来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到税务局代开。现在为方便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出台了33号公告,放宽了建筑业、咨询业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2020年2月1日开始,所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用到税务机关代开了。

另外,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为切实保障生活服务业的税负有所降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由10%提高到15%。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了。为了方便纳税人操作,纳税人用于抵扣或者办理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的发票信息里勾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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