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在昆明骑电动车,第二次被查未戴头盔将扣车
来源:都市时报 / 2021年09月23日
9月18日上午,2021云南“骑行安全,从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公园1903举行。活动向市民爱心赠出300顶头盔,此次活动共征集了1000顶头盔免费赠送给市民。
交警向市民赠送头盔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大队长范雷介绍,此次公益活动的启动是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此次活动共征集了1000顶头盔免费赠送广大市民,活动现场向市民群众爱心赠出300顶头盔,线上赠送活动18日起持续进行。”
研究显示,佩戴安全头盔可使骑行人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电动车一旦出事往往是骑行者头部最先着地。只要受到碰撞,轻者可能脑震荡,重者造成脑网膜下腔出血,难以医治甚至直接死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范雷表示,骑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如果上路不戴头盔,第一次被查将打提示单,提醒戴头盔,第二次被查还未戴头盔将会现场扣留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才能继续上路行驶。
据了解,从活动当天起,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交警将会开提示单提醒。若第二次被查到还未佩戴头盔的市民,可让亲戚朋友把头盔送到现场,或将电动自行车放在现场,让交警代保管,取回头盔并按规定佩戴才能再次上路行驶。如果长时间未到现场的市民,交警也会妥善保管电动自行车,拿到头盔佩戴便可取回车辆。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城市管理局日前共同签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8月23日起实施。
根据《通告》,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