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频率、频道、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云南广播电视台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播音主持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会,现将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51号)有关规定,在全省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和其他独立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符合本专业中级职称(一级播音员主持人)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不再开展初级(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址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9:00—17:00。
材料受理地址及电话:昆明市呈贡区春融东路3663号云南广播电视台A栋2019室,0871-65320723。
三、申报程序
(一)云南广播电视台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部门行政人员统一集中报送。
(二)省属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三)州、市所属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确认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市广播电视局审核。
(四)县(市、区)所属人员: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市广播电视局审核。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州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市广播电视局审核。
(六)中央驻滇单位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贴照片。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需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应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基层单位公章。表十七按申报程序要求由各级单位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并签署姓名,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3)。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限一张纸。本人承诺栏需本人签名,基层单位审核意见栏需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封胶装订一式2份,需制作目录,所有复印件页面均需单位审核员核验原件,签署审核意见、签署审核员姓名、日期、加盖部门公章,装订顺序如下: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
(5)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
(6)播音员主持人证。照片页和最新注册情况页。
(7)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如材料未显示申报人姓名,需由基层单位开具申报人参与工作及所占比重的证明。
(8)业绩成果。
(9)理论成果。
(10)继续教育证书。
4.播音作品。一式2份。时长约10分钟左右能代表本人水平的播音作品,压缩为普通音视频格式(mp3或mp4格式,300M以内,文件名标注为“姓名+所申报职称”),以U盘形式报送,不接收光盘。
5.《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4)。一式2份,所有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为2份,封面须贴《送评材料一览表》。
6.《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只提交电子版,和播音作品一同保存在U盘提交。
7.《承诺书》(附件6)。需本人签名按手印。
8.电子证件照1份,和播音作品一同保存在U盘提交。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9.《公示情况说明》(附件7)。一式一份。
10.《送评材料一览表》、《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信息必须一致。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须指定专人作为部门审核员,对申报人报送的论文、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基层单位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基层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
五、有关事项
(一)材料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任职资格文件等材料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前来办理领取事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职称证书办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2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5日后,经实名注册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下载本人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网址:http://hrss.yn.gov.cn/zjgl/)。
附件:
1.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文件:《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51号)》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4.送评材料一览表
5.2023年度播音主持专业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文件:《附件5.2023年度播音主持专业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空表)》
6.承诺书
7.公示情况说明
云南广播电视台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龙丹凤、杨亚梅电话:0871-65320723)